知识产权“保护、引导、执行”三轮为民营经济发展排除障碍、抢占机遇_中国经济网-国民经济门户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了《知识产权执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入新阶段,新产能开发成为中心问题,国家正在利用系统性、针对性强的政策工具,精准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创新的知识产权障碍,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解决当前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非创新问题教育公司仍然对创新活动感到担忧。他们主要担心的问题之一是,当创新成果面临侵权风险时,维权可能面临成本高、周期长、举证困难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创新投入的意愿和对创新的期望。 《办法》将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化发展,多方面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切实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秘书长衡复官介绍,从知识产权创造的角度,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和实施按需审查。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创新快、保护慢”的问题,为技术成果转化争取时间框架。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我们依法严格处理侵权行为,依托全国129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全国快速维权中心,提供快捷的审前准备、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积极配合行政、司法、仲裁等多种解决方式,大力推进调解机制。常福光表示,这些措施将大大降低保护私营企业权利的成本。杜绝“伪创新”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可能会陷入“为了专利而专利”的恶性循环,以设置壁垒或应对诉讼,从而导致大量创新资源被流向“伪创新”或低质量应用。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强调需要申请人、审查员、代理人共同配合,从源头上遏制不基于实际发明活动的专利申请和不以产业化为目的的专利买卖活动,直接增加“伪创新”的制度成本。同时,有消息透露,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专利审查规则将进一步限制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滥用。专利局审查运行管理部主任蒋通表示此举是为了维护正常的专利申请秩序,“让正常的经营主体安心开展业务”。 《办法》鼓励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实施、参股、转让、许可、质押等多种渠道进行知识产权转化,支持参与专利开放许可,组建知识产权产业创新联盟,推动知识产权从“纸上”走向“市场”。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将从2020年的44.9%提升至2024年的53.3%,申请力度巨大。如果分析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新政,这一系列行动的核心就是通过“保护、引导、利用”三个轮子,系统地将创新资源纳入高质量发展主路线。这是“十五五”发展新生产力的重要制度约定,将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编辑: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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